您好,您正在访问的是 山东金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如有疑问请拨打热线:0531-76226724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 网站管理
Logo
    联系我们
    山东金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31-76226724
    传真:0531-76228342
    E-MAIL:sdjs6226724@126.com
    网址:http://www.sdjsgl.com
    公司地址:济南市莱芜区花园北路46号
    邮政编码:271100
    通知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 详细信息

    关于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8-08-03   阅读:1030次   字号: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制度规定》和《考试办法》,建人[2018]67号),考生和各有关方对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衔接十分关注。经商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司,现就相关情况做以下说明:

      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57号)有关要求,2018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考试专业科目为土木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两个专业类别,交通运输工程和水利工程专业今年暂不开考。2018年人员报考条件按照《制度规定》和《考试办法》规定实施,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包括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的时间。通过专业教育评估(认证)院校名单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已发布。2018年新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考试成绩有效期为四年,免考基础科目的考试成绩有效期为两年。参加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全部科目且通过部分科目的考生,其考试合格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四年为一个周期的办法顺延至2020年,此部分考生原则上不允许变更报考专业,若变更专业则按新考生报考。2019年起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使用全国统一新大纲。

      二、按照《制度规定》和《考试办法》要求,有关主管部门按照职责正在组织制定全国统一的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大纲,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拟从2019年起开考。考试具体时间请关注人社部门考试计划安排。

      三、《制度规定》和《考试办法》执行过程中,我们将根据社会各方反映情况通过正式渠道发布信息和文件。

     

      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8年8月3日


    上一篇: 关于做好2018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 2018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 报名公告
    版权所有:山东金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济南市莱芜区花园北路46号(原区审计局大楼)      电话:0531-76226724       公司网址:http://www.sdjsgl.com 
    法律声明:凡侵犯本公司版权等知识产权的,本公司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收缩
    • QQ咨询

    • 山东金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电话咨询

    • 0531-76226724